出口外匯核銷單:指由國家外匯管理局制發(fā),出口單位和受托行及解付行填寫,海關(guān)憑此受理報關(guān),外匯慣例部門憑此核銷收匯的有順序編號的憑證(核銷單附有報根)。
出口單位在向當(dāng)?shù)赝鈪R慣例部門辦理核銷時,如報關(guān)單金額和收匯金額差額,須提供有關(guān)證明。
如出口單位將核銷單丟失,必須立即向發(fā)放核銷單的外匯管理部門報告所丟失的核銷單編號,并通過報紙發(fā)表聲明,該核銷單即行作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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